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自用和出租的会计如何处理
1、一、自用的开发产品,按其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2、借:固定资产
3、贷:开发产品
4、例:某开发项目可售建筑面积50,000.00平方米,其中2,000.00平方米公司自用;项目开发成本总额200,000,000.00元。
5、那么可售建筑面积单位成本为4,000.00元,公司自用应结转固定资产金额为2,000.00×4,000.00= 8,000,000.00 元。
6、结转自用房产至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7、借:固定资产 8,000,000.00
8、贷:开发产品 8,000,000.00
9、二、出租的开发产品,应当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10、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1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时,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对外出租,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成本进行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怎么自行开发产品出租
1、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应当设置“出租开发产品”科目,并在“出租开发产品”科目下设置“出租产品”和“出租产品摊销”两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经营的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以及出租产品摊销的价值。
2、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的土地和房屋,应于签订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3、出租开发产品所取得的租赁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期摊销出租产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发生的出租开发产品的维修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4、企业改变出租产品用途,将其作为商品对外销售,应于销售实现时,按售价,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5、按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出租产品累计摊销额,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按出租产品原价,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
6、企业如已对出租开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7、一、增值税按照财税36号及18号公告,房地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8、预缴义务的时间为实际收到预收款时,预缴的基数为实际收到的全部预收款,强调是收到。
9、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一般计税方法下适用11%的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下适用5%的征收率。
10、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11、同时根据16年70号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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