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上市规则中*ST和ST股票的涨跌幅是多少
1、上交所出台新规,深交所暂无。
2、《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
3、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4、(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8、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9、第七条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10、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05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11、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涨幅比例),跌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跌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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