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的背书中的质押是什么意思
1、根据我国《票据法》,汇票的背书人,可以将汇票权利作为质物,质押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就成为质权人。
2、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3、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
4、因此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5、但是,被背书人获得质权人位置后,在背书人不实行其债务的状况下,能够行使票据权益,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归还。
6、换言之,假如背书人实行了所担保的债务,被背书人则必需将票据返还背书人。
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8、第三十五条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9、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为什么要商票质押
1、商票质押是商票融资的方式,商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
2、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给付作目的而进行的背书。
3、商票质押的放款额度是被受控制的,一般控制在票面的金额的60%~80%。
4、而商票贴现的金额是根据贴现的利率和贴现天数来确定的,利率低,贴现天数短,则贴现利息低,利率高,贴现天数多,则贴现利息高。
5、对于那些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来说,商票质押这种方式是比较适合的。
什么是商业承兑汇票质押
1、是指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权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前 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登记,以该票据为债权人设立质权的票据行为。
2、天下通商贸提醒,对于主债务到期日先于票据到期日,且主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的,质权人应按约定解除质 押。
3、主债务到期日先于票据到期日,且主债务到期未履行的,质权人可行使票据权利,但不得继续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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