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关于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切实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关于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2021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重点组织落实的8个方面19项降成本重点任务,这是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

  一、准确把握降成本的科学内涵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振兴实体经济是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实体经济成本问题已成为影响到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其内涵是让利实体经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推动技术进步。

一是让利实体经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就是向实体经济、向企业让利,进一步提升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让广大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降成本政策实实在在的优惠。降低税费负担是政府向企业让利,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降低融资成本是金融部门向实体经济让利,有效提升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降低用电成本是电力企业向用电企业让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增加企业经营效益。

二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按照交易范围和主体可以分为市场型交易成本、管理型交易成本、行政型交易成本。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等改革,都可以降低行政型交易成本。加快建立竞争性要素市场和现代流通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履约监督机制,都可以降低市场型交易成本。深化国企改革、完善竞争政策体系,都可以减少市场型和管理型交易成本。

三是推动技术进步。近年来,引进技术对我国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逐步衰减,国内自主研发的作用日益上升,降成本政策为企业增加了利润,而多增的利润中相当一部分被企业用于技术研发,为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空间,有效促进了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提升。

 二、深入贯彻降成本的总体要求

企业成本构成的复杂性和差异性,以及降成本涉及因素的系统性和关联性,决定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按照降成本总体要求,稳步推进。

一是理顺关系,重点突破。既要全面深入分析影响企业成本的各种因素,加快理顺各方面的成本利润和收入分配关系等长期矛盾;也要抓住当前税费和融资成本占企业成本较高的主要矛盾,推动政府让利于企业、金融部门让利于实体经济。

二是市场决定,政府推动。既要充分认识到成本是否合理主要是市场决定的,一些成本如人工成本、环境治理成本上升是必然趋势;也要树立“放水养鱼”理念,推动政府部门放权让利,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政策引导,企业主导。既要加快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也要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工艺和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是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依据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下降的空间分布和时间特征,加快引导税费、融资、社保缴费等成本较快下降;也要加快推进财税、金融、社保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体制机制矛盾。

五是分类施策,纵横联动。既要抓住影响企业成本的政策性、制度性因素统一出台政策;也要结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及不同成本的属性特征,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三、抓实抓细降成本各项重点任务

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了一大批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降成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相关部门将继续着力推动一系列新的降成本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继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规范降低重点领域涉企收费,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红利,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乱收费削减政策红利,持续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

二是降低融资、人工、用能、土地等要素成本。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优化企业金融服务。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延续部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成本,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三是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有效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作者:吴晓华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发布者:cunzai,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spronet.com/chouhua/4889.html

(0)
上一篇 2022-07-02 19:51
下一篇 2022-07-02 19:55

相关推荐

  • 注会财管备考经验(学霸支招:注册会计师《财管》应该如何学习)

    注会财管备考经验 1、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财务管理考试制定学习计划。 2、学习时间安排:2个月 3、所有的章节考点要全部理解,涉及到计算分析的题目更要注意,不可以马虎大意,要掌握计算题的分析思路,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会计报告章节的高频考点要重点记忆; 4、财务报表分析与财务预测、债券与股票估价、长期筹资、营运资本管理、产品成本计算、本量利分析、短期经营决策…

    财税问答 2022-10-30
    8900
  • 金蝶kis标准版怎样设置结转损益,金蝶K3版如何结转损益

    金蝶kis标准版怎样设置结转损益 1、金蝶KIS记账王系统使用结转损益功能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本期余额全部自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或“本年利润”科目下的明细科目中,自动生成结转损益记账凭证。 2、结转损益常规步骤:金蝶KIS记账王系统使用结转损益功能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本期余额全部自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或“本年利润”科目下的明细科目中,自动生成结转损益记账凭证…

    财税问答 2022-10-28
    16900
  • 月末销售收入为负,是否需要结转

    月末销售收入为负,是否需要结转 1、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2、销售收入是负数也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的。 3、比如 借:主营业务收入 -1万 4、贷:本年利润 -1万

    财税问答 2022-11-17
    5900
  • 一次性折旧计算方法(一次性计提折旧的规定)

    一次性折旧计算方法 平均年限法(直线法)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22.工作量法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3.双倍余额递减法月折旧额=账面净值×2/预计的折旧年限/124.年数总和法月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2要计算折…

    财税问答 2022-11-03
    39000
  • 问: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缴契税吗? 

    问: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缴契税吗?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

    财税问答 2022-10-20
    9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000-000-00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510061346@qq.com

工作时间:5+2,白加黑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