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开具、如何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既然有免税政策,销售方当然就没法给你开专票,如果换其他商品,你这肯定没法抵扣的。但是农产品却不同。
你可以计算抵扣,这个时候你的抵扣凭证有两种,一种是农产品销售发票,一种是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凭证样式:
收购发票特点是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取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买价×9%就是进项税额
当然,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加计扣除部分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如下图。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这是为了扶持三农,给予的优惠政策。但是农产品属于初级产品,是很多产品的原材料,如果不允许下游抵扣,增值税链条将就此中断,税金通过价格机制传导极有可能倒逼农民自产农产品降低销售价格,因为本身农民在市场中议价能力较弱,所以国家同时给予抵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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