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起定的条件,并且预计本年度的收入也不足6万元,能否因个人原因(不属于解读中列举的三个条件)放弃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仍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的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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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起定的条件,并且预计本年度的收入也不足6万元,能否因个人原因(不属于解读中列举的三个条件)放弃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仍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的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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