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已申报但未享受缓缴政策,后续申请享受缓缴政策,应如何办理?
答:(一)纳税人已申报未缴税的,作废申报后重新申报,并选择享受缓缴政策。
(二)纳税人已申报已缴税的,可在以后申报期选择享受缓缴政策。确需更正申报享受缓缴政策的,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纳税人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更正申报,小微企业将申报表应纳税费款暂时调整为零,中型企业将申报表应纳税费款调整为原来的50%,确认提交申报(此次更正申报暂选择不享受缓缴政策)。
2.更正申报后系统形成的多缴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建立绿色通道依法为纳税人办理退税。
3.退税流程终审后,纳税人据实再次更正申报,并选择享受缓缴政策。
鉴于退税流程较为复杂,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及时查询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放弃享受的明细数据,尽量在纳税人缴税前辅导其进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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