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按揭买房发生利息支出是否计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因此,如果企业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后,将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账簿固定资产科目当中,则需要将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反之,则不用并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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