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然人A和B在2018年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各持有50%的产权;2020年B将所持有的50%产权转让给A,2021年A将该住房对外转让,能否享受“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同一纳税人持有同一住房的全部产权,应该按照该住房整体是否满两年来确定免征条件。因此,上述情形中,2021年A对外转让该住房时不可享受“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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