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记账的十大原则
1、会计记账的规则是对记录经济业务数量变化方向应遵循的规定。
2、会计原则是会计工作的指导性规范,对财务会计基本规律的概括和总结。
3、会计记账基础的原则:
4、可靠性原则。
5、相关性原则。
6、可理解性原则。
7、可比性原则。
8、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9、重要性原则。
10、谨慎性原则。
11、及时性原则。
会计记账的基本要求
1、(1)记账,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
2、(2)为了使记账簿记录清晰、整洁,防止篡记,记账时必须用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除了复写以外,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
3、(3)各类账簿必须按编好的页码顺序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4、如果发生跳行、隔页时,应在挑行、空页处用红色墨水笔对角线注销,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4)记账时,每笔账,都要记明日期、凭证号。
6、数、摘要(汇总记账时可以免填和金额。
7、记账后,要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次,或划“√”符号,以免出现重记、漏记现象,
8、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的文字或数字都要端正、清楚,不得对账簿进行乱擦、挖补、涂改或用其他化学方法更改字迹。
9、记账,除结账画线,冲销、调整账务和更正错误记录外,不得用红色墨水书写,因为在会计核算巾红色数字表示对蓝色数字的冲销、冲减数或表示负数。
10、记账,应按会计凭证上的分录所指借、贷方向登记,不要记错借、贷方向,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在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内写“平”字以表示该账户已经结平,同时在金额栏“元”位上用“O”或“≤”表示。
11、各个账户在一张账页记满时,应在该账页的较后一行加计本页借、贷双方发生额并结出余额,并在该行“摘要”栏内注明“转次页”字样,同时在下一页的首行记入上页加计的发生额及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以增加账簿记录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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