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薪金总额就是应发工资总额吗
1、“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总工资:则包含以上所说的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五险一金。
3、实发工资:就是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工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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