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简化会计处理
2022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明确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租了乙公司位于上海的写字间用于办公,租赁期间为3年,租金共计360万元,每季季末付30万元。2019年7月1日,乙公司的增量借款年利率为6%。因为疫情,乙公司减免了甲公司2022年4、5、6三个月的租金。对于减免租金的业务,甲公司应当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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