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税务管理制度(模板二) cunzai • 2022-07-22 14:14 • 财务模板 • 阅读 174 集团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A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按照《A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A集团〔2019〕68号)和《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集团税务管理的核心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各级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适合本公司的税务管理细则。 第二章 税务管理内容 第三条 集团税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依法合规纳税和强化涉税事项管理,规范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颁布、培训,规范税务档案的管理,合理进行税务筹划,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及进行纳税风险评估和自查等等。 第四条 集团及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税务管理的不相容职责包括:税务规划的起草、审批与执行;税务资料的准备与审查;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与审批;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与审批;发票购买、保管与财务印章保管;税务风险控制程序的执行与执行有效性的审查和评价;其他应分离的税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税务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集团及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应遵从税收法律法规,保证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在符合税收法律法规下开展,防范集团的税务风险。 第六条 集团财务部是集团税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七条 集团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承担所属企业的税务管理职责。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是所属企业税务管理的实施部门,组织开展所属企业税务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 集团各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均应设置税务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的岗位责任制。税务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操守。 第九条 集团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税务管理人员应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从专业角度为制定战略、并购重组、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以及采购、销售、项目开发、投资、融资等日常经营活动提供税务专业支持和意见建议。 第四章 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与培训 第十条 集团公司与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加强与税务管理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关注税收政策变化。 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内所有板块的税收法规政策、税收法规政解读、典型税务案例等信息的收集工作;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企业特定板块的税收法规政策、税收征管的措施和要求等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到税收法规政策能够在颁布30日内被跟踪。 第十一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每月20日前,将收集的税收信息上报集团财务部。集团财务部每月25日前编制《集团税务简报》(附件1),内容包括集团税务工作信息、最新税收法规政策、税收法规政策的解读、典型税务案例等,传达集团各级子公司,并组织学习与交流。 第十二条 集团财务部针对最新税收法规政策、税收征管的措施和要求等,每年应组织至少一次的全集团范围的税收法规培训,传达国家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评估税收政策变化对本集团的影响和准备应对措施,以提高集团各级涉税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十三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根据其企业业务板块特定情况和需要,自行组织税务相关培训,以利于税务管理问题的解决和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 涉税事项管理 第十二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税法规定需进行税务事项审批和备案管理的事项(如:减免税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等),应在税法规定时限内完成,完成后10个工作日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 各项月度税费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经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并在相关资料确认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纳税申报申报。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终止税务清算、重大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大额税金支付,须经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分管领导确认,方可进行申报。 纳税申报完成后,纳税申报表、税费计算的工作底稿应该留存备查和检查。税费计算工作底稿主要内容是税费种类、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及形成过程。 第十六条 涉税重大事项,包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终止税务清算、重大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重大企业重组、境外投资、关联交易、大额税金支付等,需要将相关税务方案上报集团财务部,经审批后方可办理税款缴纳或业务处理。 第十七条 土地增值税 1.清算前控制:项目公司应积极与税务机关申请,争取税务机关优惠的预征率。项目公司应进行动态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及存在的税务问题、待定事项和清算方案上报集团财务部; 2.清算过程控制:项目公司应与税务机关、税务中介机构积极沟通,存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及时上报集团。清算审计报告初稿经集团财务部审批后,方可出具正式报告。项目公司应按法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算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3.清算后控制:项目公司应对清算过程中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与潜在税务风险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集团财务部应对带有集团普遍性的税务管理问题及时加以规范。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 1.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11月底前(具体时间集团统一要求)进行模拟结账,进行账务税务清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初步预测企业当年盈亏状况、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和企业整理税负。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将模拟结账的情况,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及时办理各项相关事项的备案、审批工作并留存备查资料,相关事项包括不局限: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等,以上事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及时上报集团财务部《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台账》(附件2)、《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台账》(附件3)。 3.税务鉴证。税务中介机构的确定,须经集团财务部审批。税务鉴证报告出具后,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将税务鉴证报告的电子文档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进行税务鉴证的集团所属企业需要保持与税务中介机构及时沟通和信息交换。 4.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在正式申报前,应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进行模拟申报和风险评估。 5.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对会计与税务差异建立连续、滚动的差异跟踪管理并建立台账,按要求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 增值税 增值税发票管控参见《A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管理细则》。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 集团及各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集团及各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第二十一条 关联交易 1.各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允的原则,并取得和完善合法、符合公允交易原则的证据和证明资料。各级公司财务部门应指导关联交易涉税处理,避免引发特别纳税调整带来的税务风险。 2.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关联交易填报《关联交易统计表》(附件2),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3.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企业计划财务部应当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4.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如遇税务机关进行关联交易调查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及时提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相关资料,减少特别纳税调整风险,收到调查通知后应及时上报集团财务部;调查完成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论上报集团财务部。 第六章 涉税事项核算 第二十二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具体涉税业务所适用的会计核算遵守会计准则及《A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A集办发〔2019〕75号)规定。 第七章 纳税筹划 第二十三条 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在依法、合理纳税、规避纳税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效益原则,进行纳税管理事前筹划,实现纳税额最少、纳税时间最迟、税务风险最低、纳税筹划效益最大。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各级子公司计划进行的税收筹划方案应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涉及金额重大的、集团内有共性的或与集团内其他方有关的税收筹划方案应报集团公司审批。(按照A集团二级公司财务审批权限) 第二十五条 集团财务部和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和各类经济业务的研究,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和交流,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经营、投资、筹资方式和税收政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涉税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税负。 第八章 税务风险管理与纳税信用评级 第二十六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对自身企业的税务风险工作负责。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是所属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第二十七条 集团财务部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稽查、纳税评估重点编制税务风险提示。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每年根据税务风险清单情况梳理及量化重大税务风险,至少开展一次纳税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集团财务部。 第二十八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每年对本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一次,结合《税务风险提示》梳理主要经营业务和税种的关键风险点,建立《税务风险清单》和《税务风险登记台账》(附件3),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并上报集团财务部。 第二十九条 集团财务部每年将根据所属企业的《税务风险清单》、《税务风险登记台账》及自查报告等,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税收专项检查,及时发现税务管理问题,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财务人员绩效评价。 第三十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应积极参加纳税信用评级,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纳税信用评级结果纳入财务人员绩效评价。 第三十一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在收到税务稽查、检查通知时,10个工作日内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检查过程中取得检查底稿和证据清单,要研究、复核检查结论,对事实认定和处理意见有分歧时,依法和检查机关沟通解释,必要时请上级公司帮助协调处理。检查结束后,组织落实处理意见,制定改进方案并上报集团财务部。 第九章 税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项纳税申报及报送的各种数据信息,必须在申报或报送后下载到本地电脑上或打印出来进行备份。 第三十三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按照税务法律法规,真实、完整、准确地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涉税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及内部税务管理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财产损失审核报告及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报告、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 第三十四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一个月内,应将汇算清缴资料上报集团计划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部应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体及IP地址)、IC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批复、税法文件等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 第三十六条 所属企业税务岗离职、轮岗,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完成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三十七条 已开具发票的发票存根联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5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相关税务档案保管期届满需要销毁,应由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人及集团财务部批准后方可销毁,留存备查。 第十章 涉税合同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同涉税条款审核。集团公司和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所有合同中,涉税条款必须经过各级公司财务部的审核和同意。 第四十条 合同涉税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集团相关制度,为避免出现四流不合一,降低税收风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同标的的服务类型、商品种类必须明确,能直观判断经济业务的类型; 2.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 3.合同中对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应当分项核算; 4.合同适用税率必须明确,适用简易征收税率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结算时提供的发票种类必须明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或其他; 6.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 7.发票附件约定; 8.采购合同必须约定“供应商应承担由于结算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瑕疵造成的公司产生经济损失”相关。 第十一章 税务预算与分析 第四十一条 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公司应结合全面预算管理做好税务预算(附件4)和税务专项规划。 第四十二条 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公司应进行季度和年度税务分析,将税务分析纳入定期经营分析。 第十二章绩效考核 第四十三条全资、控股的各级子公司税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工作和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第四十四条对于未尽到勤勉责任造成公司重大税务损失(包括本应享受税收优惠实际未享受,因纳税申报延误造成被税务局罚款及滞纳金等)的, 将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于成功为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和申请税收优惠减免,为公司带来重大经济利益的、表现突出的税务管理人员,可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个人进行表彰,以资鼓励。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和公司管理要求变化及时修订。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者:cunzai,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spronet.com/muban/caiwu/5864.html 赞 (1) cunzai 0 0 生成海报 企业税务管理制度(模板一) 上一篇 2022-07-22 14:11 税务管理考核办法(模板三) 下一篇 2022-07-22 14:16 相关推荐 企业税务管理制度(模板一) 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股份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指引等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 遵守税收法规、依法诚信合理纳税是公司税务管… cunzai 财务模板 2022-07-22 310004 个人代为付款确认书 代为付款确认书 致**********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月___日通过转账/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至贵公司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确认此笔款项为代公司… cunzai 财务模板 2022-08-31 176000 公司代为付款确认书 代为付款确认书 致**********有限公司: 本公司______________(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月___日通过转账/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至贵公司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确认此笔款项为代公司… cunzai 财务模板 2022-08-31 186000 税务管理及风控浅析(模板四) 税务管理及风控浅析 一、税务管理的目标 贯彻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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