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减值准备后不得转回的科目有哪些
1、计提减值准备后不能转回主要有: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工程物资减值;
7、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8、商誉减值准备;
9、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0、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11、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帐准备。
哪些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是不能转回的
1、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
2、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3、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
4、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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