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因改建拆除的损失或收入如何税务处理
1、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房屋因改建对建筑物的部分结构予以拆除,应调整房屋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对其拆除部分的净收入或净支出应分别作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处理。
2、房屋因改建拆除部分所发生净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房屋因改建拆除部分所发生的损失,其会计核算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在建工程。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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