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等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贷:生产成本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二、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转材料到加工单位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计算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贷:应付账款收回加工完成产品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注: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3、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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