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和动产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4、动产质押的设定。
5、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6、根据中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7、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8、动产抵押基本上具备了不动产抵押所具有的一切属性。
9、但动产与不动产相比可知动产是可自由移动的物,是比不动产丰富多样而其价值又不亚于不动产的物。
10、动产抵押反担保和动产质押反担保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区别:★反担保物的关联方式不同动产抵押反担保与动产质押反担保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对反担保物的占有。
11、动产抵押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债务人)占有使用,而动产质押后,质物需移产质权人(担保人)占有。
动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1、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2、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3、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4、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5、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6、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7、另我国担保法对两者的定义有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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