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没有给我发票收据我可以打1234举报吗
1、提供服务或者提供货物给他人并取得收入的,服务或者货物接受方索要发票的,提供方应当据实开具不得拒绝。
2、不开具或者拒绝开具,则是违反“发票管理法”的违法行为。
3、接受服务或者货物方,可直接向税务局举报,税务局应责令提供方立即纠正并且据实开出发票给接受方。
4、如提供方仍然拒绝开具的,税务局可依法进行处罚,并可收回其发票领取和使用的许可。
5、涉及发票管理问题,通过网络举报维权的,可登录或拨打12366网站、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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